9月5日:制定刘厂镇松梅村委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的对象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集体林中的商品林和公益林。根据二类资源调查资料我村的林改范围涉及4个组,5座山、472户农户1878人。商品林 428.85 亩,其中1、2组自家山66亩,2组五台山141亩,3组余姓老坟19.5,4组渔眼井74.85亩,村委会马鞍山 127.5亩。公益林270.15亩,其中1.2组自己山39亩,2组五台山23.5亩,4组渔眼井217.65亩。
9月28日:松梅村委会与青坡村委会签订立山权管理凭证,现经两村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共同核实山权界限,遵照古代名叫松子树山。现经过共同商讨以达成协议条款如下:松子树山曹姓老坟永远属于大青坡、小松梅两村曹姓农户埋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