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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扶贫资金互助社发展问题分析及对策

2021-08-13 | 有关理论文章大理州宣传部 | 来源:南涧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作者:自文才



        金融改革是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三农”问题的解决。由于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贷款难、融资难多年来一直是制约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破解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瓶颈,在省州扶贫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启动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2008年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我县把农村互助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到精准脱工作的重要举措上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组建成立扶贫互助资金社64个,涉及8个乡镇57个贫困村(其中宝华镇宝华、乐秋乡乐秋、上虎,公郎镇自强,南涧镇安定、无量山镇德安共设2个扶贫互助社),准备完善登记手续有5个,入社社员6529户(不包括未完善手续5个互助社),互助资金达1506.11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28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及社员的概念: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它以入股参加的农民为主要社员,都是一人一票;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都是从社员中选举产生的;定期召开社员大会,研究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是指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入股条件,承认并遵守章程,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入股的农民及农村小企业。章程也可以限定其社员为某一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的四种模式: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设立信贷部实现资金互助。吸引社员将卖产品结算资金、闲置资金等存入其中,而有资金需求的社员在经过资金互助审核后,便可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这种方式,既满足了社员对发展资金的需求,又提高了社员手中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和收益率。

 

        二是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实现资金互助。依托土地合作社,通过“1+1”的模式,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过社员入股自筹、利用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融资等资金,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满足社员对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全市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12家,互助资金860万元。

 

        三是供销社系统实现合作社之间的资金互助。供销社系统组建了县级农信担保公司,联合乡镇基层社在其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了融资服务,通过专业合作社与担保公司间对接,专业合作社将富余资金存放到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再将资金调剂到需要资金的其他专业合作社,有效地调节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资金余缺,从而补足资金不足的短板。

 

        四是通过扶贫资金互助协会实现的资金互助。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争取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建立由村民所有、村民使用、村民自主管理、村民受益、在本村内周转借用的生产发展资金。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优势与特点

 

        (一)制度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内生于农村经济、具有真正合作制原则的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它与生俱来就有制度上的优势,这种制度上的优势与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定位相符。与定位相适应的制度有借款制度、贷款制度、组织结构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等。如借款制度为:农户社员的借款金额须与其股金额度相匹配,只能借到他们自己股金数量内的金额或者若想借款数量超过股金数量,则需要有其它几个社员联保,这与孟加拉农村银行的小组担保贷款相似,且单个社员的最高贷款额度与自己的股金数量有一定的比例限制等等。贷款制度为:只有社员才有资格贷到款,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等。由于其定位与制度相符,所以,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基本能得到满足。

 

        (二)地缘、血缘、亲缘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具有地缘、血缘、亲缘优势,社员之间知根知底,信息非常对称,外加之互助社本身的制度设计,社员向他们的互助社借款无须签订合同,无须区分农户的借款是用于生产需求还是生活需求,互助社都能及时满足农户小额的、比较频繁的信贷需求。

 

        (三)信息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作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载体。农村资金互助社内生于农村经济,深深植根于村庄中,故具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无法拥有的信息优势,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通过互助社且由其提供担保向农户提供贷款。这样有二个好处:一是信誉好的农户可以贷到更多的款,二是互助社以信用社股东身份作为担保向信用社融资,可以从信用社借入资金,从而可以向更多农户提供贷款或者提高农户的贷款额度。

 

        (四)竞争优势。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利于抑制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及与信用社形成竞争关系。据马诚、杨啸宇估计,2005年农村资金外流达到6万亿人民币;而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民可以以入股的形式把自己多余的、暂时不用的资金存入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存入商业银行、信用社及邮政储蓄,这样大量资金可以留在农村。大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与信用社的竞争可以促使信用社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多适合农户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

 

        (五)服务对象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优势。首先,“农村资金互助社”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它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服务对象面广人多。从服务对象上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资金需求量大的个体生产经营户。而“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对象则面对广大亟待贷款的中低收入者和参加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农村资金互助社”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而设立,在行政村可以设立,在乡镇也可以设立,只要有5个发起人就可以设立,成员人数不限。二是借贷信息对称,管理成本低。由于银行金融机构外生于农村经济,故它的贷款信息与农民需求不对称,因而管理成本高,而“农村资金互助社”内生于农村经济中,很多资金互助社本身就是在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根据内部社员资金需求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它的借贷信息对称,交易成本低。三是机制灵活,手续便捷。由于金融业银行机构单纯追求盈利,故而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采取的措施则是抵押和担保,再加上它的利率刚性,服务态度不好,因此它远离农村,远离农民。而“农村资金互助社”存款来自社员,贷款用于社员,资金成本低,手续快捷,社员互助熟悉,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道德风险的发生,无需抵押和担保,再加上它的灵活利率,因此很受农民欢迎。

 

 

        四、农村互助资金重大政策意义:

 

        (一)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是创新扶贫模式,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方式。按照“村内互助、有偿借用、滚动发展”的原则,组建成立脱贫出列行政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负责扶贫互助资金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在资金组建管理上,做到“办证统一、资料统一、分配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努力创立了“村借、乡管、银行放”工作新模式,明确工作流程和有关人员职能职责。

 

        (二)积极把互助资金纳入到产业发展轨道上来,是实现精准脱贫的最有利推手。依托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立足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及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坚持“一乡一品,一村一业”,培训特色产业,挖掘特色基地,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克服小农业与大市场的矛盾,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优化各种生产要素,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实现种、养、加一条龙,农、科、教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机制和经济发展格局,为全县2018顺利实施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对于强化精准脱贫,缓解农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加快2020年与全省全州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具有重足轻重的较大意义。

 

        (四)通过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力支撑了贫困村特色产业的发展。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达到互助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目标,我县要坚持把促进生产发展、培育产业放在优先扶持的范围,规定互助资金借用时,借款人必须将借款用于“6+X”行业:茶叶、烤烟、畜牧、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产业种植养殖、种苗定购、农机具购置、肥料购置、烘烤设备等生产经营性项目上,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对不符合借款用途的,一般不予借款。把扶持重点定位在产业增效和农户增收上,让互助资金在良种引进、良法饲养等方面发挥效益。同时,把互助资金试点与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试点使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断巩固效果,确保扶贫互助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资金互助社操作流程应注意问题:

 

        (一)作为现有金融组织的一种有效补充,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有先天的数额小、期限短、手续简便、信息对称等制度优势,但也面临了有别于一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只有把握好放贷原则,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才能更好地引导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健康发展。

 

        (二)在主体定位上,坚持“民集、民用、民管”的原则。社员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是资金互助社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相应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和信贷小组,充分发挥农民在资金互助社经营和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和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治理和决策机制,提高自我防范和控制风险水平。

 

        (三)在规范管理上,坚持“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对内不对外”的原则。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不吸收存款,只吸收股金;不对外放贷,只对成员放互助资金;不对成员支付固定回报,只按赢利分红;不跨区经营,不超规模发展,确保把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四)在运作范围上,坚持“不出村、不出社、不出产业链”的原则。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该始终以合作社为依托,以村落为边界。只有在合作制原则基础上,建立在地缘、血缘关系和村落农业经济基础上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才能保障社员之间信任和信息对等,这是开展资金互助的基础,也是提高农村资金互助社防范风险能力的保证。

 

        (五)在强化监管上,坚持“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的原则。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借款程序,坚持小额、短期,每年提取一定红利作为风险准备金,以丰补歉。强化外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政府金融办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监管。人行再从宏观上、政策上加强指导,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六、我县农村资金互助社存在问题和不足:

 

        但从目前的我县情况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还存在总体规模还不大,盘子小,设施差,覆盖面太窄,未能完全满足农户资金需求。很多农户对资金互助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风险防范机制有待规范提高。

 

 

        七、加快我县发展农村扶贫互助社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出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对内不对外”的原则,以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合作社内部信贷部为重点,规范完善几个试点示范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宣传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和成效,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高效和便利,提高村民的认知度,调动其入社积极性。

 

        二是出台政策,加大扶持。政府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进行扶持、贴息,并探索建立风险补助制度,对于每一个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按照其规模给予一定的风险补贴。支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建立多方面的联系,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合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管理比较规范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给予一定贷款支持。成立政府融资担保公司,为金融机构与资金互助社提供担保服务,降低融资风险。

 

        三是组织培训,规范管理。对试点示范社负责人进行培训,从理论和实践上讲解合作社兴办程序、运营步骤和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由于掌握会计、金融专业知识需要长期的实践和培训,为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借鉴村级公章、证书由乡镇保管模式,探索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账务由乡镇供销社或者农经站暂时代管,同时结合政府“阳光培训”、农村技能培训,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会计业务、金融业务培训,等人才培养起来,再归还给合作社来管理。



        作者:南涧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自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