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小康工程·大理

抓实用地保障服务工作,助力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021-07-14 | 有关理论文章大理州宣传部 | 来源:大理州国土资源局 | 作者:李沛

 


        脱贫攻坚是当前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国土部门如何在这场攻坚战中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扶贫易地搬迁或扶贫开发用地服务工作,是值得深思的课题。笔者认为,国土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思考用地保障服务与精准扶贫的内在联系,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参与到这场扶贫攻坚战中来,进一步增强推进扶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国土工作作为国土部门践行国土为民、提升国土部门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严格依法管地用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切实抓好扶贫易地搬迁或扶贫开发用地服务工作,努力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用地服务。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充分认识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帮扶,让生活条件极度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更是补短板中的短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习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特别是对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资金筹措、职责分工等措施。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中央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力度,每户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平均可以达到20万元。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有关方案,这为我们做好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指明了思路和方向。

 

        近年来,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特色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重要创举,已成为新时期贫困地区“挪穷窝、换穷貌、改穷业、拔穷根”的治本之策,在推动减贫脱贫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各地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结合实际,探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当前的形势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易地扶贫搬迁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畏难、观望、等靠心理,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充分调动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二是搬迁对象观念滞后、顾虑较多,有的穷家难舍、安贫乐道、技能缺乏、不愿搬迁;三是由于资金、土地等制约,一些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部分配合不到位,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工程质量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搬迁工作思路还需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不断完善举措。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的重大意义,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确保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二、多措并举,因地制宜,确保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取得实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相继下发多个指导性文件,要求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确保2018年底全州11个贫困县、300个贫困村、32.3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2019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所以,易地搬迁任务艰巨,我们必须强化举措,因地制宜。概括起来,就是要坚持“三个结合”、抓好“五个一批”工程。

 

        “三个结合”:一是要与精准脱贫相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脱贫的重要方式,核心是要脱贫,脱贫的核心是要有产业支撑,必须充分考虑促进农民增收,绝不能通过搬迁增加农民经济负担,更不能因为搬迁形成新的贫困户,确保搬迁后农民收入超过搬迁前水平,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要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把城镇安置作为易地搬迁助推脱贫攻坚的首选模式和主攻方向,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优势区集中、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的导向,灵活采取进城上楼安置、镇区安置等方式,促进搬迁户创业就业,以支持和培育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推动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贫困地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易地搬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国土资源扶贫开发利民利国、保护生态,绿色环保,推动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五个一批”:一是增减挂钩搬迁一批。各县(市)要结合此次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政策利好,结合现正在开展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筹组织部分贫困村组、贫困户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范围,协同纳入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有条件的地方,力争2019年年底以前贫困地区全部搬迁农户纳入增减挂钩范围。

 

        二是土地整治改善一批。各县(市)要清理近年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梳理贫困户所在村组土地整治资源条件,尽量将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贫困户相对集中的贫困村优先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覆盖。

 

        三是特色产业带活一批。各县(市)要结合“一县一品、一县一业”战略,依托土地整治发展板块农业、特色农业和观光农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条,推进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促进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

 

        四是矿产开发致富一批。各县(市)要精准结合各地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矿山资源绿色开发收益共享精准扶贫试点,将矿产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让贫困地区群众分享矿产资源开发收益。

 

        五是地灾防治保护一批。各县(市)要结合地灾巡查结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地质环境检测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地质环境质量。2019年年底以前,实施一批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稳定脱贫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

 

        (一)靠实责任,挂图作战。各县(市)要按照专项工作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定期组织召开易地搬迁领导小组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落实、抓进度、抓检查,切实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确保时间任务同步推进。

 

        (二)突出精准,定向施策。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摸清贫困户承包地、宅基地及其他土地面积、范围、权属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与地质灾害易发点等情况,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行“订单式”扶贫,做到精准扶贫到人、产业扶贫到户。

 

        (三)强化协调,共同推进。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州局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把该项工作与当前的“两学一做”、履职尽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强大合力。规划要统筹协调,加大政策对接、项目争取力度。耕保、征转、地环、矿管等科室要加强衔接沟通,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四)跟踪督办,强化问责。建立国土资源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季报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各县(市)工作进程和扶贫成效,对落实不力、不严不实、成效不佳的单位,要加强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四、对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头号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异常艰巨。各县(市)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的责任体系,将各部门工作重点、责任目标统筹起来,协调解决项目整合、资金调配、持续发展等诸多问题,形成合力。

 

        (一)加大领导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充实完善领导机构。组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双组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和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别从扶贫、财政、住建、国土、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本级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技术指导、检查考核、群众信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协调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困难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确保搬迁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严守政策红线。一是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措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识,发挥人民群众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主体作用。二是重点宣传政策。对建档立卡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建筑面积、户均不超过30平方米辅助用房、户均负债不超过一万元等硬性规定以及后续措施,要统一口径,反复宣讲,做到搬迁户家喻户晓,确保不超出面积、不提高建设标准,防范因搬迁而举债、因搬迁而更贫,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三是营造搬迁氛围。广泛宣传对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同步搬迁户补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加大统筹力度,形成搬迁合力。一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五个一批”的关系,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农村,关键在农业,核心在产业,要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着力点,把搬迁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因地制宜促进安置区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引导搬迁群众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特色餐饮、物流运输等产业,让搬迁农民通过改变生产经营方式和拓宽就业门路而增加收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与社会保障兜底的关系,兜底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由政府统一建设住房,群众不筹资直接入住,但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既解决兜底人群的根本问题,又可壮大集体经济。特别是要对“一人户”进行全部清理,“一人户”一律不得占用易地扶贫搬迁的指标,直接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范围,由政府兜底。二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关系,改善农村安居条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虽然来源不同、类型不同、标准不同,但都用于农村住房建设,最好统一规划,打捆使用,尽量缩小差距,减少攀比心理,化解农民矛盾。三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涉农项目资金的关系,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大力整合财政专项扶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涉农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与易地扶贫搬迁的任务和贫困人口的变化相结合,打好组合拳,共同为美丽乡村建设服务。四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各部门职能的关系,合力推进搬迁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工作量大。党委政府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联络工作,加强对县(市)的指导和督促。要用好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要搞好信贷资金承接,争取更多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投入我州使用。要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安置点科学选址,严格按照县(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农村住房建设图集施工,项目业主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必须同步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做到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安全,避免因选址不当造成搬迁群众财产损失。

 

        (四)加大创新力度,做到因地制宜。一是创新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组织和引导群众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一县一策”或“一县多策”方式的开展工作,结合县(市)实际,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方式实施,不搞一刀切。二是创新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将易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园区建设融为一体,因地制宜,精心选择好就近安置、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小城镇或园区安置、插花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安置,实现资源和人口的优化重组。三是创新机制。对易地扶贫搬迁涉及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制,易地扶贫搬迁前的工程选址、地质灾害评估、用地手续、林木采伐证等建房手续的办理,实施过程中的“水、电、气、网”入户办理,搬迁后的产权办理、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等各项手续,相关部门要分阶段集中受理,“一站式”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脱贫实效。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奖惩兑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定下“军令状”,实行台账管理,每年年终要对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设立州、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单项奖,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二是建立巡查督办制度,确保责任落实。设立由纪委、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巡查督办组,坚持一个季度开展一次专项巡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加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报账拨付进度。三是建立审计纪检制度,确保廉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的所有资金都是救命钱,是高压线,一分一毫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落实管理主体,加强监管审计,做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投放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贪污、截留、挪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腐败案件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以清廉的政风、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主战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