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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卫生健康精准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2021-08-12 | 有关理论文章大理州宣传部 | 来源:大理市卫计局 | 作者:赵春伟



        按照中央和省、市、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大理市紧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深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卫生健康精准扶贫开发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市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共有各类医疗机构517个,其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8个,乡镇卫生院9个,民营医院28个,个体诊所、卫生室31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111个,各类医务室和卫生所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共有病床6251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病床9.92张。全市卫生系统共有在编职工138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7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99人,中级职称327人,初级职称848人。

 

        因病致贫基本情况:截止2015年底大理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有3625户,12299人。其中因病致贫4104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占33.37%。



        二、难点问题

 

        (一)新农合的保障能力有限。目前我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都是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保障生病住院的费用。2016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40元,每人每年需自缴费120元,2017年个人缴费为150元。大理市市级次均医疗费用为5700多元,州级医疗单位次均费用更高。参合人员在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加上门槛费、自付部分,一次基本的住院个人仍需自付近2000元。并且住院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8万元。

 

        (二)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不足。贫困地区地处偏远,医护人员收入偏低,自身的社保问题得不到保障,外地人不愿意去,学成归来的本地人不愿意回,使得医护数量上得不到足够的配置,医护人员的更新换代断层。山区由于地理、人口等原因,居民分布较散,群众就医路程相对较远,危、急、重病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护,延误了抢救时间。

 

        (三)医疗保障能力还有诸多不足。因家庭条件、个人病因的不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不可能完全消失;外出流动人口参保意愿不足、全民参保得不到实现;跨州、跨省的医疗报销门槛多、难度大、报销比例低;现有的各类医疗待遇政策和措施仍然还处于保“基本”的现状等。



        三、工作措施

 

        (一)2015年卫生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拓宽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将儿童白血病等22种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围,其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在包干费用标准内按90%的比例报销,且不设起付线,不受用药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其余20种重大疾病享受单病种限价内70%的补偿。

 

        二是完善慢性病管理工作。5种特殊病和其他15种慢性病患者年门诊总费用按市级一次住院审核报销;精神疾病慢性病患者门诊不设起付线,实行年度内2000元定额实报实销,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慢性病门诊报销,报销封顶线不超过3000元。共办理慢性病补偿1686人,补偿金额达291.58万元。新办理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就诊卡合计717人(其中:一般慢性病518人,特殊病199人)。

 

        三是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合农民年度内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单次个人自付合规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不同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最高比例达80%。“三同”(同一疾病、同一患者、同一年度)患者年度内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时,只需计算一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补偿2266人次,补偿金额达944.86万元。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因患疾病的灾难性经济支出,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二)2016年卫生健康精准扶贫帮扶内容及措施

 

        7月25日印发了《大理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卫生健康精准脱贫帮扶方案》,至2020年前,在落实国家和省州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大理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所需相关经费分别由市财政和“两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安排。

 

        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医疗保障无缝对接。

 

        参加了大理市新农合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州内公立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免除住院起付线(乡级200元,市级400元,州级600元),报销补偿比例按原规定执行,住院封顶线为每人每年20万元。在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过高,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按要求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时,起付线比其他人群降低1000元,从6000元调整为5000元,报销比例在各费用段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为5000元(含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2万元(含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5万元(含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0%;8万元(含8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患大理市新农合实施方案规定的6种特殊病和16种慢性病的,不受审批年限限制,由市合管办给予审批办理慢性病就诊卡,其年门诊总费用按市级一次住院审核报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过高,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按要求进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市财政按80%的比例再给予补助。

 

        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 四免四补”政策。

 

        四免: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到市级公立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的诊疗费、挂号费。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内障患者手术费,其中80%的经费由新农合予以报销,20%的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保肝药费用每人每年1320元。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资金(民政代缴、计生代缴等对象除外)。

 

        四补:对建档立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按个人自付部分的50%予以补助(每人每年封顶2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血吸虫晚血病人住院费用补助,除享受国家一次性补助5000元外,再予以补助住院费用每人每年3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伙食费进行补助,按每人每年650元的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补助,除落实上级失独家庭各项政策措施外,给予每户一次补助2000元。

 

        9月5日,印发了《大理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卫生健康精准脱贫帮扶办理流程》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新农合、白内障患者、孕产妇分娩、独生子女家庭、结核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伙食费补助、晚期血吸虫病人等七类情况的帮扶办理流程,使帮扶更精准、更具体、更透明。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卫生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推进力度。在制定扶贫政策和采取扶贫措施时,必须既有利于扶贫、又有利于卫生计生,促使扶贫开发工作与卫生计生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时,要优先考虑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已经实施的项目。

 

        二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规划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改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硬件等设施设备,改善太邑卫生院、市中医院医护人员工资待遇,重点推进市二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资源整合、整体搬迁、原址改扩建工程的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县、乡、村一体化进程,建立县、乡、村一体化运行机制,从而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是加强卫生人才建设力度。以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与优质医疗机构协作,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促使我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普及科学知识,提倡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加大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力度,加快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针对性地推进避孕节育、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随访服务等工作,推动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逐步提高扶助标准和扩大扶助范围。



        作者:大理市卫计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赵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