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原则同意《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3·2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送审稿)》《关于请求同意将大型医疗教学康复养生一体化项目增加至2017年度特色产业培植工程工作计划的请示》《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漾濞彝族自治县火化区及火化人群方案(送审稿)》《漾濞彝族自治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送审稿)》《漾濞彝族自治县县城建筑民族特色风貌提升建设工作部门分片包干方案(送审稿)》;原则同意《漾濞彝族自治县“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送审稿)》《漾濞彝族自治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