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小康工程·大理

云南大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 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2024-05-21 | 有关新闻报道大理州宣传部 | 来源:大理州民政局 | 作者:米凯凯

为落实《大理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相关目标任务,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不断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口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目前,大理白族自治州共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29211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残疾人6346人。同时,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分层分类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精准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发放,较2016年,分别增长80%、43%和125%。截至2024年4月底,大理州符合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共4.7万人,近三年来,共发放资金19614.36万元。

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质增效。制定印发《大理州“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以来,大理州累计投入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44万元,由大理州及12县(市)民政部门牵头,以试点镇街道或社区为实施主体,整合各相关部门政策、资金、人力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全州12县(市)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完成18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设立,并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213次,服务居家精神障碍患者2505人次。

坚持惠民生、托底线,切实做好残疾老年人保障服务工作。把提高残疾老年人保障和服务水平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重点工作来抓,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供养,建立家庭适老化改造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困难家庭老年人居住水平,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同时,整合家政、护理等资源为残疾老年人提供探访慰问、清洁卫生、医疗保健、看病陪护等关爱服务,切实向残疾老年人传递民政温度,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挂牌成立大理州儿童福利院和大理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稳步推进大理州儿童福利院提质改造和滇西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项目。继续扎实做好全州辖区内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的集中安置抚育工作,为孤残儿童及困境儿童提供模拟家庭式养育、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心理辅导等综合服务,更好地保障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

下一步,大理州民政局将继续切实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以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为大理州民政工作谱写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