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涧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切实保护好青山绿水。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年初,县政府与8个乡镇分别签订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县林草局与8个乡镇林业站分别签订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林业站与辖区护林员分别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协议书,确保管护无禁区、不留死角。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84件,处理当事人84人,收缴行政罚款58.93万元,收回林地52.9亩。
严格执行使用林地报批审批制度。截至目前,共审核报批使用林地项目15件,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629.39万元。其中,永久使用林地2件,面积1.19公顷;临时使用林地9件,面积6.53公顷;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4件,批准使用林地132.7公顷。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定额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共办理农民自用材采伐许可56份,采伐林木834.96立方米。同时,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定额合法依规。
加强疑似变化林地图斑监管审核。全面完成森林督查下发的99个疑似变化林地图斑的现地核实工作,其中涉嫌违法使用林地图斑51个、面积12.087公顷,目前案件正在依法查办中。
实时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全面完成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上报工作。
持续加大资源保护管理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共投入森林资源管护资金1856.53万元,其中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资金154.66万元、公益林补偿管护资金1372.87万元、中央生态护林员资金139万元、省级生态护林员资金190万元。
依法加强野生陆生动物保护管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面完成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共处置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371只(头),补偿资金18.48万元,确保驯养繁殖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