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在当年的“村建”工作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的建设;二、进一步加强村级政权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建设;三、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五、要加强对共青团、妇联、民兵工作的领导。
2月20日,县委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在当年的“村建”工作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的建设;二、进一步加强村级政权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建设;三、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五、要加强对共青团、妇联、民兵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