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 赵栋新
(2017年5月22日14:00 县委党校报告厅)
同志们:
昨天,县委召开了十二届常委会第24 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党校校长研修班精神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对当前脱贫攻坚面临严峻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对抓实近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就落实好昨天县委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讲四点意见。
一、关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任务落实工作
5月15日召开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杨县长对全县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作了通报,并就整改落实工作的完成时限和要求作了明确,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一)精准识别方面
1.根据省扶贫办反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身份信息不准确问题,经公安系统核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众人口有572人的身份证号码不存在,1906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完成时限和要求:这项工作由各乡镇、县公安局根据县扶贫办反馈的身份信息问题名单,逐人核实身份信息,及时将准确信息录入国办系统,并形成核实录入情况表,于5月25日前报县扶贫办。
2.根据部分乡镇反应,极少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存在无户籍的问题。
完成时限和要求:这项工作由各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户籍人员进行核实,形成到村到户人员名册,县扶贫办汇总后向县公安局反馈,由县公安局于5月25日前上报州公安局处理。此项工作由李金美副县长负责做好与州公安局的对接协调工作。
3.扶贫对象监测数据问题。根据省扶贫办反馈,国办系统中我县扶贫对象监测数据问题突出。有的贫困人口与户主关系和性别不一致,有的贫困户家庭成员都健康但主要致贫原因显示为因病致贫,有的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转移性收入中低保金、五保金为零,有的贫困户有外出务工时间但工资性收入为零,有的贫困户丧失劳动力但在健康状况中却为健康,有的注明残疾但没有残疾证号等等。
完成时限和要求:这项工作由各乡镇按照建档立卡数据核准补录工作的要求,对贫困户、贫困村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认真核准,于5月30日前将准确信息录入国办系统,并分别于5月25日、5月30日将核准补录进度表报送县扶贫办。
(二)精准退出方面
1.2016年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问题。
在国办系统中,全县2016年脱贫户中有361户1381人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
(1)住危房1332人(其中:乔甸镇122人、州城镇31人、宾居镇5人、金牛镇74人、鸡足山镇23人、大营镇54人、力角镇12人、平川镇710人、钟英乡112人、拉乌乡189人)。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各乡镇对本乡镇脱贫户住危房情况逐户进行核实,并形成到村到户核实情况名册,县扶贫办汇总后向县住建局反馈,县住建局于5月25日前完成相关数据比对核实工作,并将核实情况反馈各乡镇,各乡镇于5月30日前将准确数据录入国办系统。
(2)义务教育阶段辍学9人(其中:乔甸镇2人、鸡足山镇1人、大营镇1人、平川镇4人、钟英乡1人)。
完成时限和要求:1.由各乡镇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核实,形成到村到户到人名册,县扶贫办汇总后向县教育局反馈,县教育局5月25日前提出处理意见。
2.由县教育局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教育扶贫政策,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政策情况,于2017年6月14日前制定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政策措施报县政府研究,并于201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决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
(3)鸡足山镇饮水困难未解决9人。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鸡足山镇对9 人饮用水情况进行核实,并与县水务局做好相关数据比对核实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准确数据录入国办系统。
(4)鸡足山镇未参加大病保险12人、患大病且未参加大病保险1人。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鸡足山镇对12人参加医保情况进行核实,并与县人社局做好相关数据比对核实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准确数据录入国办系统。
2.错退问题。根据各乡镇初步核实上报情况,全县共有错退人口160人、错退率1.8%。其中:鸡足山镇13人、力角镇41人、平川镇85人、钟英乡21人、拉乌乡64人。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各乡镇,对本乡镇2016年脱贫人口脱贫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进行全面核实,将错退人口落实到村到户,形成错退人口名册,于2017年5月30日前上报县扶贫办,并对错退情况进行整改。
3.贫困村退出问题。由于数据录入不精准,导致在国办系统中,全县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9项指标全部达标的只有1个行政村,除贫困发生率外其余8项指标均达标15个行政村,道路未硬化到村1个行政村、自然村未100%通动力电3个行政村、广播电视覆盖率未达99%以上的1个行政村、未通宽带网络1个行政村、饮水无保障1个行政村、卫生室建设未达标3个行政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未达标4个行政村、适龄儿童有学上未达标1个行政村。
完成时限和要求: 由各乡镇特别是贫困村退出多项指标未达标的乡镇,对贫困村退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按照建档立卡数据核准补录工作要求,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数据核查纠正、补充更新工作。
(三)扶贫资金管理方面
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资金结转结余问题突出。2015年各级下达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166.2万元,已使用并完成报账资金2866.22万元,全县报账率为90.53%,截止到2017年5月14日仍有5个乡镇(平川镇、乔甸镇、钟英乡、力角镇、宾居镇)未完成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2016年各级下达财政扶贫专项资金9009.98万元,已使用并完成报账5150.52万元,全县报账率为57.16%。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各乡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手续,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各乡镇务必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6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报账手续,实现2015、2016年度滞留资金清零。
(四)产业扶贫方面
1.巩固企业(合作社)帮扶贫困户机制,发放贴息贷款1.89亿元,企业(合作社)与36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确保每户贫困户每收益3200元。
完成时限和要求:各乡镇要按照《宾川县企业或合作社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与相关企业(合作社)、农行宾川支行、县农信联社沟通协调,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2. 2017年计划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不低于5000人的培训人数(县人社局2000人次、县农业局2000人次、县扶贫办1000人次);计划转移就业3500人。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县人社局牵头,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以就业为导向,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由县扶贫办、县人社局牵头于2017年6月15日前启动首期“宾川县2017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现场招聘会”。
(五)健康扶贫方面
1.因病致贫筛查。健康扶贫对象不够精准,根据国办系统显示,2016、2017两年数据中,全县因病致贫占比分别是30.05%和15.4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完成时限和要求:各乡镇要加快因病致贫筛查工作,进一步核实完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人员、病种等信息,确保因病致贫人口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实行一户一档、一人一册。目前筛查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全县因病致贫占比是45.89%。待国办系统相关模块建成后要抓紧做好信息数据录入工作,5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做好相关业务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
2.出台健康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有差距,贫困人口住院报销“一站式”结算还没有实现;补充医疗保险要真正实现合规费用全额报销还需做大量工作。
完成时限和要求:由县卫计局牵头,制定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对资助参保、报销倾斜、兜底保障、分类救治等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并于2017年6月14日前报县政府研究。
二、关于开展“宾川县千名干部驻百村进万户”百日行动
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宾川县千名干部驻百村进万户”百日行动。百日行动主要围绕2017年全县脱贫摘帽这一目标,以存量问题整改和2017年重点工作为任务,动员全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挂包村开展百日会战,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党建、谋发展、帮项目、送温暖、促脱贫,切实补齐全县脱贫攻坚中“两不愁三保障”、“三率一度”等退出考核评估标准短板。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全县挂包部门、干部职工主要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两大方面工作,脱贫攻坚方面主要抓好“三评四定”精准识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立全民健康档案、建立家庭教育档案、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六个方面工作。
百日行动对象是全县所有的行政村、自然村和农业人口,主体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干部职工,具体时间为6月1日—9月8日。百日行动期间所有挂包部门安排在职在编人员的40%留守负责部门工作、60%的人员深入基层参与百日会战,与广大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助推全县2017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县精准办正在拟定具体的行动方案,请县委组织部提出百日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具体意见、县住建局提出百日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具体意见、县卫计局提出百日行动建立全民健康档案具体意见和档案表册、县教育局提出百日行动建立家庭档案具体意见和档案表册,县委宣传部提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提升生活质量等)具体意见。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怎样利用100天时间抓好上述各块具体工作,提出的意见要切实可行,杜绝唱高调、假大空、不切实际,部门意见务必于明天(5月24日)下午5点以前报县精准办。
百日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按照“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程序对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进行重新识别。具体内容:“五查五看”,即: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把农户的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补贴性收入调查清楚,详细记录;查住房,看居民住房的安全稳固性,把住房面积、结构、安全情况全面掌握;查财产、看贫富程度,农户有没有经营设施、经营实体、外购住房、经营车辆、参与他人经营实体等;查家庭成员结构、看家庭负担,看赡养人口、读书人口,劳动力人口从业状况,基本查清家庭的支出结构及年均支出情况;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查农户的耕畜、耕地及地力状况,摸清种植、养殖规模、品种、水平、生活用车、家电设备和吃穿用情况。“三评四定”,即:内部评议、村(组)党员评议、村(组)民会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初选对象。一是入户核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挂包部门组成工作组,以村民小组为工作单元,按“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对全县所有农户逐户逐人核查,通过“五查五看”,详细算账,逐户记录。二是比较评议。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组织内部评议、党员评议和村民评议,对党员或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确保评议出的贫困人口得到群众认同。三是公示确认。对评议后的贫困人口,经村委会初定和村名代表议定后,形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在村民小组及村委会进行为期7天的第一次公示。各村组要创新公示方式,采取张榜公示、广播、通告、手机短信群发、微信发布等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第二步:审定公告。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确定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为期7天的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审核签字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名单,按照全县贫困人口10%的比例开展抽查,确定全县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公告,并逐级上报州、省扶贫办备案。
这里要明确的一点是,百日行动的期限为6月1日—9月8日,但是根据县委常委会要求,干部进村入户工作从5月23日开始,就是说今天会议结束后,县级各部门就要对百日行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明天开始单位留一名副职主持日常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由单位统筹安排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协助各乡镇、各村委会做好存量问题整改、农村低保清理整改、建档立卡信息核准录入、易地扶贫搬迁、入户开展“五查五看”等工作,摸清全县贫困人口底数,看看全县到底有多少贫困人口、有多省漏评人口、有多省错评人口。在开展“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进行贫困人口内部评议、村(组)党员评议,这项工作于6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时间服从质量。待省州“应纳尽纳”相关政策确定后,再进行村(组)民评议和“四定”程序。这里要明确的一点是,此次“三评四定”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所有程序都必须按要求走完,乡镇挂钩领导、驻村工队、挂钩帮扶单位负责人、帮扶责任人、村三委负责人、村组支部书记、村小组长等必须全程参与、签字背书,对相关程序终身负责。入户采集、“三评四定”相关标准、相关表册,县扶贫办将发文明确。
三、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C、D级危房情况
按照县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C、D级危房情况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进一步对原筛选上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仍住C、D级危房的农户住房安全等级进行核查,确保筛选上报对象住房情况真实、准确。核查认定结果需经核查人签字认可、乡镇村建所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住建局审定。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密切协调配合,做好住房安全等级认定工作,此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二)5月3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档立卡家庭人口数确定工作。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无偿补助资金由原按户补助调整为按人补助,家庭人口数的多少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家庭人口数(计算奖补资金人口数)根据已录入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家庭人口数确定,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数与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家庭人口数不一致的,各乡镇要及时与公安部门对接,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如因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家庭人口情况录入有误产生的后果由乡镇负责。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安居房、保障性安居房(原32个集中安置点未列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安居房及原76个插花型安置点安居房)、财政兜底保障住房(原千户新建)入住率达100%。
三是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迁协议、搬迁拆旧协议、脱贫就业协议三个协议的签订。
四是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与县实投公司和直系亲属签订产权共有协议、共搬共建协议、租房协议签订。
五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
六是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档案中普查筛选、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等程序识别认定资料收集。
(三)抓紧修改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及实施方案
根据《宾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对原批复的集中安置点的规划及实施方案中进行修改完善。针对面积标准不符规定、后续脱贫发展措施没有精准到户到人的问题进行查改,未编制安置点产业发展规划、就业计划的,要及时完成编制工作;已编制规划、计划,要将措施细化到户、到人。
(四)抓紧项目验收
对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22个集中安置点采取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后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组织验收。调整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分散安置和财政兜底保障住房由各乡镇组织验收。
(五)尽快完成支付证明材料收集工作
要切实加强农发行项目贷款和浦发基金的管理,认真做好农发行项目贷款和浦发基金支付证明材料收集工作,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确保后续浦发基金顺利拨付。
(六)按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函》(云易地协调办〔2017〕12号)要求,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四、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今年4月份开展的宾川县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中,各交叉检查组发现农村低保不同程度存在“以人施保、并户保、拆户保、人情保”等问题,有的地方还很严重。为全面清理整顿城乡低保,县政府办印发了《宾川县开展城市低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宾川县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排查整改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作安排部署,在这里做好相关工作作明确要求。
(一)厘清职责,认真履职
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和审核的责任主体。此次清理整顿,城镇低保是全面打散重来,全部重新申请、重新评议、重新审核、重新审批、重新建档;农村低保是全面入户复查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清除,符合条件漏保的全面按程序纳入。乡镇人民政府是申请受理、审核的主体,也是清理整顿工作的主体。
县民政局是城乡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审批前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随机抽查核实后完成审批。此次清理排查整顿工作也一样,各乡镇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必须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后审定审批。
(二)把握政策,严格程序
一是明确低保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线标准。2017年城镇低保保障线标准为442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为3108/人/年。具体工作中以入户调查的实际情况判断(如有车、有房、有财政供养人员、有经商办企业等等)。
二是规范程序,即严格执行“一评三审三公开”。
(1)申请。申请城乡低保以户为单位,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向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社区提出申请,村居委员会、社区负责收集有关申请资料,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村民代表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然后以户为单元,形成初选名单,村居委会核实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评议小组成员与申请人家庭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低保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100%逐一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村委会要指定专人协助开展调查工作。入户调查时,至少要有2名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人员应详细核查申请资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及申请人应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确定低保户名单,在各村委会委会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级民政局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确定全县低保户名单,在各村居委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从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是清理整顿具体工作程序。城镇低保按全面重新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来进行;农村低保实行全面入户核查后再评议、审核、审批,各乡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面重新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具体工作程序严格按《宾川县开展城市低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宾川县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排查整改实施方案》执行。
(三)严格时限,克期完成
1.时限要求。根据宾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宾川县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存量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清理排查整改工作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所以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排查整顿工作要严格按5月17日全县会议安排的时限,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
目前,全县城镇低保已于3月起停发,农村低保已于5月起停发。下一步城乡低保资金必须在全面清理整顿完成后按新的低保名册发放。乡镇完成一家报县民政局审批一家、发放一家,如报不上来则无限期停发,责任自负。
2.抓好统筹。此次清理整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要结合5—6月全县扶贫“挂包帮、转走访”,整合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帮”人员、村组干部等力量,统筹安排,压实责任,尽量按时或提前完成,给县级组织入户调查和审批留出时间,争取早日恢复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权益。
同志们,脱贫攻坚是我们最大的政治责任和底线任务,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根据省州要求,宾川县作为全省第一批摘帽县之一,2017年必须脱贫出列,现在已经是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起责任,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抓实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圆满完成脱贫退出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