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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2025-03-28 | 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大理州 | 来源:数智大理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大理州统计局

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3号)要求,我州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在各县市、各部门和全州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州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3年3月10日,州政府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州长为组长,州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31个州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理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大理州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各项业务流程,按照《普查数据报送监测和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三、严格依法普查

全州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统计常规督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面依法普查。

四、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州近4000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大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五、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州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强化培训指导,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执行普查工作流程,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建立州县乡+普查员四级联审制度,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开展了全州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及时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实事求是、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修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大理州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对全州50个普查小区、2107家单位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接受了云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的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全面反映了五年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941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89.4%,从业人员572686人,增长36.0%;个体经营户399859个,从业人员7678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