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体制改革设立乐秋区公所,麻栗大队改为麻栗乡(小乡制),生产队改为农业社。麻栗乡由麻栗和薛家湾两个大队18个农业社组建,下辖麻栗上社、麻栗下社、勿宜皮、小新村、大湾箐、阿去觅新村、阿去觅旧村、上箐、上母公郎、下母公郎、目付地、老果苴、胡家、张家、刘家上社、刘家下社、张家、六耳等16个自然村18个农业社。
1983年,体制改革设立乐秋区公所,麻栗大队改为麻栗乡(小乡制),生产队改为农业社。麻栗乡由麻栗和薛家湾两个大队18个农业社组建,下辖麻栗上社、麻栗下社、勿宜皮、小新村、大湾箐、阿去觅新村、阿去觅旧村、上箐、上母公郎、下母公郎、目付地、老果苴、胡家、张家、刘家上社、刘家下社、张家、六耳等16个自然村18个农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