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发(1981)52号文件和中共大理州委(1981)76号文件(即学习贯彻《森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二十五条”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好森林,发展林业,使自然生态保持平衡,造福人类。
9月1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发(1981)52号文件和中共大理州委(1981)76号文件(即学习贯彻《森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二十五条”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好森林,发展林业,使自然生态保持平衡,造福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