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正进入深层攻坚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扶贫工作队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谋发展、干实事,敢啃“硬骨头”,不断“攻城拔寨”,取得了许多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在工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群众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群众还没有充分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就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群众才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力量,政府要从过去那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中转变过来,不搞大包大揽,不搞包办代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群众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让他们的心热起来、手动起来,摒弃“等人送小康”的心态,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发起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民战争”。
在这个方面,进驻漾濞县太平乡太平村的省民族宗教委工作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经过深入走访,省民族宗教委看到太平村小水井村民小组基础设施十分落后,严重影响、制约了当地群众的生活和生产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真正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省民族宗教委经过研究,决定扶助太平村小水井村民小组7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改善。如何用好这笔钱,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这一问题摆在了驻村工作队面前。
驻村工作队经过充分调研,仔细论证,决定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群众的事让群众自己做主、自己办。工作队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户长会,集体酝酿、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一是实施什么项目由群众决策。首先由群众提出所有想要实施的项目,然后由群众酝酿,综合考虑资金量、项目缓急程度、群众受益面等诸多因素,由群众自己决定了实施的项目:村内道路硬化、安全饮水、沟渠修复、砌挡墙。二是项目怎么实施由群众决定。考虑到具体项目工程量小,自身也掌握施工技术,群众决定自己来实施这些项目。并相应成立了的几个小组:材料采购组负责砂石、水泥等原材料采购;施工组负责组织项目施工;质量监督组负责对原材料质量、价格,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每个具体项目选一个承头人,所有项目定量、定质、定价,工程款先兑付30%,由承头人自行协调、组织实施、自负亏盈。承头人的产生方式是村民自己报名,户长会议通过。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是本组村民,并按市场价给予报酬。三是项目做得如何由群众评判。除了质量监督组全程监督外,所有村民都有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项目实施完后,必须由村民集体评判为合格,方才兑付给承头人剩余70%工程款。
项目实施下来,群众反响非常好,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项目实施做到了“〇协调”“〇赔偿”“〇纠纷”,达到了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的目的,真正实现了省时、省力、省资金。项目由群众自己组织实施,免去了党委、政府的组织、协调之扰,还取得了群众的信任;由群众自己监督,保证了工程质量、进度;省下了专业工程队利润,同样的钱做了更多的事;群众就近务工,不仅增加了收入,同时还有助于解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们党一切事业制胜的法宝,扶贫攻坚工作更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用好我们这个制胜法宝。精准扶贫必须精准到户到人,贫困群众最清楚自己的情况,最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各家各户的情况不尽相同,扶贫的举措也要“因户制宜”“因人制宜”,贫困群众有的适合养牛、有的适合养羊,有的能干这样、有的能干那样,适合什么就养什么,能什么就干什么,要听听群众的想法,让群众参与进来,让群众做主,而不是替群众做主,更不能搞一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群众才会参与进来。只有群众真正参与进来了,扶贫攻坚战才能打得赢,也一定能打得赢。
作者: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杨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