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县政府与云南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公司签订《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及“创园”工作合作(ppp模式)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合作项目是漾濞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暂定为3亿元,计划建设周期二年,采用公私合作的ppp模式运作,双方共同组建实施项目的法人公司,县政府指定的政府公共部门认缴股本10%、乙方认缴股本90%,项目回购期限为12年。县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单位负责协调建设项目文件及审批手续的办理,并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云南园林公司和江苏八达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募集,依照政府及部门建设规划、质量、时间等方面要求,依法管理、营运项目公司,确保项目公司高品质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