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你快来帮我家看看,我家的地被别人霸占了,还做了记号。你可要为我做主!”电话那头声音急促且略带哭腔。这是一大早我在村委会做表时接到的求助电话。打电话的是发达村委会的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她又是村里的留守妇女,电话里一直喋喋不休。
这还了得?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当机立断,“中午我一定过来”。话毕,我把情况与村委会进行了沟通,村干部说了一些关于她家基本的情况。
午饭过后,我与村干部一道,如约到了她家。她家属于享受政策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娘俩,儿子三十出头在外务工,她一人在家打理。我们一行三人到她家,她又是一顿“竹筒倒豆子”的倾诉。
我们很认真地听。她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夸大,有些细节可谓是“重复强调”了。终于,二十分钟后,她有点“词穷”,我们能够插话了,“谁来侵犯你家权益?”“我不知道。”话多不如实做。在看了她家的土地承包证和林权证后,又在她的带领下看了现场。我确信,村干部说的是实情。而她的“一面之词”只是无中生有凭空想象的个人主观臆测。
“假如我说‘你家这间房子是我的’,你要怎么做?”“我不知道。”好了,接下来的“管好自己”、“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教育说服进展很顺利。我们也理解,一个妇女在家支撑一个家确实不容易。就这样,这起所谓的“土地纠纷案”暂告一段。
然而,两天后的一个早上,电话那头又是同样的声音同样的事情。我忍着性子,同样的“中午我一定过来”。依然如约而至,“同样的故事演两遍。”只是这一次的说服解释措辞更严厉了一点。在她“理屈”时我们收了场。也就当作了深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的“反复入户”吧,觉得此事应该是“一清二楚”了吧。
周日休息。电话铃响,再熟悉不过的号码、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想不到还是那再熟悉不过的事情。我有点坐不住了。终于,我用很高的分贝,把我所掌握的“诽谤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给她解释清楚,并强调,如果再给我电话“同一件事”,我将与公安部门联系上门取证,走法律途径帮助解决问题,并讲明了厉害。终于,电话那头没声了……
很多事情,其实我们往往止步于一清二楚,认为已经把问题解决了。然而,很多工作实际上需要我们一而再、再而三,才能真正把问题解决好。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二是以法律为准绳,三是通过严格依法“决策”、按章办事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强化法律意识,唤醒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真心、真情服务人民、为民造福。
通讯员 汪洪金(县财政局派驻发达村工作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