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傍晚,夕阳西下,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滨村,一艘艘生态调控渔船即将驶出湖湾,准备开始一晚上的劳作。今年60岁的太和街道渔业组组长赵树东,每年都参加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在生态调控期间,赵树东和同伴们每天晚上出船,第二天清晨返回到洱滨湖湾休整。赵树东坦言,晚出早归的打鱼生活很辛苦,但累并快乐着,一方面可以保护洱海,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家庭收入。“今年第一阶段调控的时候,我们每家大概收入两三万元。这几天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控,每天打上来的白鲢鱼,都有加工厂过来收购。”赵树东高兴地说。
清晨的洱海边,透着一丝丝凉意。上午7点,经过一夜劳作的赵树东和洱滨村村民赵云回到了洱滨湖湾,在把捕捞上来的鱼卖给加工厂之后,他们还需要把船里的渔网整理好,为晚上的捕鱼做好准备。
“昨天晚上我们家打上来三百多斤鲢鱼,加工厂一大早就过来收了,基本上不愁卖。”望着眼前碧波荡漾的洱海,赵云说:“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洱海边,希望通过洱海鱼类生态调控,能让洱海水越来越清澈。”
为更好地推进洱海生态保护治理,从2017年开始,洱海首次实施全年封湖禁渔,并设立银鱼、西太公鱼和䱗等外来物种的调控期,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特许捕捞。通过一系列鱼类资源生态调控措施,削减了银鱼、西太公鱼20%—30%的种群数量。
大理市每年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洱海的鱼类进行跟踪评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年度生态调控方案,确定调控对象、调控时间、调控方式等,经广泛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后依程序上报审批后实施。也就是说,每年根据跟踪评估监测的结论不同,生态调控的时间、鱼种和调控方式都会不同。
2023年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主要调控对象为银鱼、西太公鱼和䱗3种外来小型鱼类,目的是控制外来小型鱼类生长,增加浮游动物生存空间。第二阶段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20日,主要调控对象是控藻能力减弱的4公斤以上的鲢、鳙和底层扰动性较强的4公斤以上的鲤鱼和0.4公斤以上的鲫鱼。第三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调控对象为西太公鱼和䱗等外来小型鱼类,目的是对即将进入繁殖期的西太公鱼、䱗进行调控,减少其种群数量,增加浮游动物生存空间。
今年,洱海鱼类生态调控第一阶段已经完成,累计调控出西太公鱼744473.5公斤,银鱼347685.5公斤,䱗鱼48868公斤,创造经济价值24713619.43元。经测算,移除湖体氮31.35吨、磷2.28吨,削减了水体污染负荷,并有效减轻了小型鱼类对洱海水体浮游动物的捕食压力,对水质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大理市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大规格鲤、鲫、鲢、鳙的调控工作。
“现在我们正在实施的是第二阶段的调控,调控的对象是大规格的鲤、鲫、鲢、鳙,之所以选择这四种鱼类,一方面是因为4公斤以上的鲢、鳙随着生长速度放缓,它的滤藻能力下降得很快,所以我们需要把大规格的鲢、鳙调控出湖,然后再投放小尺寸、小规格的滤食能力强的鲢、鳙,以提升它的控藻滤藻能力;另一个需要调控的大规格的鲤鱼和鲫鱼,是因为它们是洱海的下沉鱼类,会扰动湖体,造成洱海内源污染的释放,从而降低湖体的透明度,对水生植物、水生态系统产生不好的影响。”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副局长孙潇介绍说,“因此,对大规格的鲤、鲫、鲢、鳙进行调控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实施‘一补一增’,可以实现‘以渔抑藻、以渔保水、以渔护草’的作用,同时也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连日来,今年48岁的挖色镇康廊村渔民王绍发,正跟随着大理市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市国投集团)的捕捞团队运用“拦、赶、刺、张”的捕捞技术,开展第二阶段的洱海鱼类生态调控作业。
王绍发介绍说:“‘拦、赶、刺、张’的捕捞技术和我们传统的捕鱼方法不一样,不会把水底的泥巴、水草带出来,而且打出来的鱼都比较鲜活,品质也比较好。”
今年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工作采取渔民自愿报名审核许可和大理市国投集团参与调控的方式进行。其中,外来小型鱼类以渔民自主和大理市国投集团雇佣少数渔民使用丝网和刺网进行调控。
因“海”而生,向“海”而兴。洱海鱼类生态调控不仅是优化洱海鱼类种群结构,逐步恢复洱海水生态系统健康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大理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洱海“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充分发挥洱海渔业资源经济效益的同时,大理市通过建立“研、养、管、捕、加、销、烹、旅”全产业体系建设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提供了洱海“保水渔业”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