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大理州扶贫办、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民发〔2017〕115号),做好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要保障。
2017年9月22日,大理州扶贫办、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民发〔2017〕115号),做好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