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4 月 18 日 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辛屯等
五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通知》,决定成立辛屯等五个乡
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具体机构名称为:鹤庆县辛屯镇政府专
职消防队、鹤庆县草海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鹤庆县金墩乡政
府专职消防队、鹤庆县松桂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鹤庆县六合
彝族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与乡镇公安派出
所合署办公,在日常工作中接受乡镇公安派出所的管理,承
担辖区内防火、灭火以及消防宣传等工作。
2014 年 4 月 18 日 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辛屯等
五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通知》,决定成立辛屯等五个乡
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具体机构名称为:鹤庆县辛屯镇政府专
职消防队、鹤庆县草海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鹤庆县金墩乡政
府专职消防队、鹤庆县松桂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鹤庆县六合
彝族乡政府专职消防队。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与乡镇公安派出
所合署办公,在日常工作中接受乡镇公安派出所的管理,承
担辖区内防火、灭火以及消防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