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辛屯镇依法拆除违建构筑物
鹤庆县融媒体中心 鹤庆通讯 2021-02-01 17:35
1月26日至28日,鹤庆县辛屯镇在县自然资源局指导下,组织镇级机关、站所、村组约120余人开展强制执法行动,依法对三合村、新村村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1726平方米构筑物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2020年12月以来,辛屯镇国土巡查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三合村大夫屯自然村,新村村仕庄自然村、南干弓自然村6户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在基本农田上擅自搭建构筑物,违反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房屋或构筑物”之规定。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2户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其余4户拒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的规定,经催告无效后,辛屯镇强制拆除违建构筑物1726平方米并恢复耕地原状。
在下步工作中,辛屯镇土地管理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决策部署和鹤庆县委、县政府要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供稿:辛屯镇
编辑:赵双梅
审核:赵根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