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至15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下关召开,根据1979年公布施行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大会决定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和人大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革委会主任尹俊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将州革命委员会改为州人民政府。同月,州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11日至15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下关召开,根据1979年公布施行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大会决定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和人大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革委会主任尹俊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将州革命委员会改为州人民政府。同月,州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