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认真组织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关作风有所转变,机关行政行为有所规范,机关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为民办事,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所提升。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镇党委、政府把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实现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查询便捷化、多样化。(2010祥云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