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1号)精神,全市开展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甄别,对违规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剔除,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无错评人口;将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对2014至2016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行核实,凡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无错退人口。
2017年6月,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1号)精神,全市开展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甄别,对违规纳入、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决剔除,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无错评人口;将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中,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无漏评人口;对2014至2016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行核实,凡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无错退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