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7日,洱源县山区民族工作队成立,隶属县民委领导,并与民委一起办公,其性质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一级事业单位,段士业为队长,杨志高为副队长,工作人员为:罗品华、王 军、杜金平、李启鹏、初 文、杨丽仙。
山区民族工作队主要工作职责:一是深入山区调查研究,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动脑筋,帮助山区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灌输商品生产的新观念,诱发山区自身商品经济的活力;三是根据山区自然资源优势,因地、因民族制宜,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济的第二步改革;四是做好试范点的工作,以点带面推广和分类指导,抓好西山区建设乡的试范点作用;五是进行智力开发,引进科学技术,搞好多种科技培训及职业教育,年内开办两三期各类科技培训班,积极走靠政策,靠科技脱贫致富的道路;六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生产生活指导和自力更生教育,使之树立自立、自信和自强的精神;七是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办好山区的民族教育、文化、卫生和交通等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