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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金融扶贫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2021-07-13 | 有关理论文章大理州宣传部 | 来源:人行南涧县支行 | 作者:艾红升

 

        扶贫工作是近几年乃至今后几年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随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发布,我国扶贫工作的总体方略底定。南涧县的贫困状况如何?采取了哪些金融扶贫的措施,效果如何?金融扶贫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我支行开展了南涧县金融扶贫调研。

 

 

        一、贫困概要

 

        南涧县1985年被国务院列为重点扶持的全国贫困县之一,1986年,被国务院划为首批国家级贫困县。按照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国家贫困人口标准,识别出实有贫困户2.19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34.34%,贫困人口8.4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7.65%,其中纳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1.44万户5.58万人。贫困乡镇4个、贫困行政村42个、贫困自然村85个,总体属于贫困程度深,贫困范围广,贫困人口基数大的严峻局面。

 

 

        二、金融扶贫的主要举措

 

        为实现2018年南涧县县委政府摘帽脱贫的目标,南涧县采取五条措施,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扶贫开发作用。

 

        (一)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金融扶贫。动员社会组织、各类金融机构主动参与金融扶贫。

 

        (二)加大贫困地区信贷供给。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贷款满足率达70%以上。

 

        (三)实行优惠利率。扶贫贷款利息原则上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确需上浮的控制在10%以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扶贫到户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300万元,龙头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四)降低扶贫贷款核准条件。结合产业特点和贫困户、龙头企业特点,在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同时,开展好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房屋经营权证、林果权证“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三农”金融支持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户户联保”贷款,对特殊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信用贷款。

 

        (五)加大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不低于员工总数30%,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户不少于200户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三、扶贫信贷

 

        南涧县开办的扶贫信贷,主要有:扶贫到户贷款、扶贫贴息担保贷款、产业扶贫贷款、财政扶贫风险基金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及整合的各类政策资金。

 

        (一)扶贫到户贷款,承办金融机构为农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对象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初贷款额度6000万元,其中,农行2000万元,农信社4000万元,贴息5%。至11月,贷款额度增加4000万元,南涧县扶贫到户贷款总额度1亿元,现已累计发放贷款1734笔,金额6431万元。

 

        (二)扶贫贴息担保贷款,贷款对象主要针对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贴息3%,贴息项目需逐级上报审批,是否获贴息支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14年南涧县获贴息支持项目两个,贴息资金60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力的支持了企业的发展。2015年申报贴息项目6个,目前在等待审批审定中。

 

        (三)产业扶贫贷款,今年8月开始开办,今年内农行南涧支行计划发放产业扶贫贷款5000万元,目前已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贷款295户,1475万元。

 

        (四)财政扶贫风险基金担保贷款,2015年开始开办,截止今年7月,贷款余额4330万元,今年累计发放20笔,金额2830万元。

 

 

        四、金融扶贫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成本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依旧。扶贫贴息贷款,大幅度的减轻了贷款户的资金成本负担,但其实质仍然是资金杠杆性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承办扶贫贷款金融机构的利益让度,所以承办几年来,虽然贴息额度得到一升再升,虽然解决了资金成本的问题,但贷款的带动性明显不足,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依然得不到很好的解决。2014年到户贷款扶持农户1305户,2015年扶持农户1734户,仅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9.06%、12.04%。

 

        (二)扶贫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的业务收入相对减少。扶贫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其与普通贷款利差在3%左右,上级部门下达考核业务收入指标时,并未考虑发放扶贫贷款因素,导致完成业务收入指标考核缺口。

 

        3、扶贫到户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地域广,与金融机构人员成本高、人手少形成矛盾。

 

 

        五、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建议

 

        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国家以如此高的规格召开扶贫会议并作出决定,实际上隐含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相关内容,一则故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再则也是夯实经济基础,扩大内需,实现均衡发展的政策趋向。金融扶贫如何在国家扶贫大框架下,充分发挥优势,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警惕“速胜论”。中央决定用5年的时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相当于一个完整的五年计划周期,也说明中央对贫困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可《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甫下,各地纷纷当年脱贫、次年脱贫,几乎都要赶在2020年前摘帽脱贫,仿佛都嫌五年太长。如此一来,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如政策的传导、体制的建立等工作都有可能被忽视而无法形成一套科学的扶贫机制,直接影响扶贫的效果。应立足于当地资源秉赋,着眼于贫困地区扩大再生产,努力推动农村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加大资金供给。无论是扶贫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还是扶贫贴息担保贷款,解决的都是借款人利息负担的问题,并不增加扶贫资金供给,资金都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应在解决资金成本问题的同时,重点解决资金供给问题。

 

        (三)严防道德风险。低成本资金的大量投放,有引起道德风险的可能,应完善扶贫贷款使用监督机制,让扶贫贷款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让贫困户用到、用好扶贫贷款,实现脱贫致富。

 

        (四)关注信贷资产质量。目前南涧县各类扶贫贷款运行良好,无一笔不良贷款,但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信贷资产的质量问题应引起应有的关注。

 

        (五)增强带动性。从孟家拉国格莱珉银行的经验看,扶贫贷款、金融扶贫是做得大的,可是我们的扶贫贷款却几乎完全没有这种能力,给多少指标就只做到多少,经办金融机构没有做大做多的热情。

 

        (六)加强对经办扶贫贷款金融机构的政策、资金扶持。扶贫贷款经办过程中,经办金融机构不论在人力成本上、还是资金成本上都有较大的付出,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在政策面上加以激励,提高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作为各金融机构的上级管理机关在业务考核中,也应充分考虑基层机构开展金融扶贫的情况。

 

        作者:人行南涧县支行  艾红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