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充分发挥队员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倾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组织到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和管理工作,一直是县委组织部和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州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县、乡镇“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驻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工作队及队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认真履职、精心选派、强化管理。
选派到位。根据中央、省、州关于继续保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稳定的文件精神,对工作队员进行了调整,分别于1月、5月、8月对因身体原因、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的极少数队员,进行了调整。严格按照程序,经派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并报州县组织部门审批后,按照“一进一出”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四个不选派”要求确定接替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不选派,因身体原因不适宜驻村工作的不选派,年满53周岁(含53岁)以上的不选派,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的不选派,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派到贫困村工作。
管理到位。一是措施有力。为切实管理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充分发挥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下发了《弥渡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弥渡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弥渡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弥渡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好“三讲三评”工作的通知》《弥渡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着力抓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至今全县队员无违纪违法行为,严格管理成效明显。二是制度健全。除了制定以上有力有效的管理办法外,我县还制定了各项务实管理用的工作制度。1.工作例会制度。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县级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驻乡镇扶贫工作队队长、分管领导或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会议,主要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明确阶段性任务。乡镇驻村工作协调小组和驻乡镇扶贫工作队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开列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考勤管理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乡镇党委切实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驻村期间每天签字上班,定期公示在岗情况,严禁代签考勤。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每月汇总在岗情况,经村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报乡镇党委审核。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从请假事项、请假天数、请假程序、批假人员等各方面细化请销假规定,明确请销假主体和责任。3.工作报告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月向乡镇“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协调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领导小组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驻村工作队每周记录工作动态,工作队员每日记录工作日志,对工作队员学习培训、在岗履职、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管理。驻乡镇扶贫工作队以月报形式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月报情况后,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给以及时指导和督促落实。4.纪律约束制度。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严格执行“八必须、八严禁”,同时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切实做好“三亮一评”工作,半年评议队员一次,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5.分片包组制度。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实行分组联系村民小组,定期到组到户走访,每季度遍访所负责村民小组贫困户不少于1次,每年遍访所负责村民小组非贫困户不少于2次,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推动帮扶项目和帮扶措施落实。6.经费保障制度。为了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工作队员的作用,我县强化队员经费预算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每年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费(差旅费)列入财政预算,统一核拔到各乡镇扶贫工作队统审统批统报,按队员实际住村天数实报实销,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0元。认真协调落实好省、州、县派出单位每年为本单位派出的工作队员(含工作队长),每人安排不于2万元、1万元、0.5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统筹落实好52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1万元工作经费和总队长、副总队长10万元工作经费。7.督查考核制度。明确督查人员、督查内容、督查方式、督查结果运用。县委政府每年制定考核办法,对驻村工作队、队员和定点帮扶部门及干部进行考核,由县联席办和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坚持季度测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季度测评作为召回问责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先推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作用发挥到位。一是对标责任,职责清晰。认真执行《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6项责任清单、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队长)6项责任清单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6项责任清单,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和履职到位,县总队长与8个驻乡镇扶贫工作队队长、8个驻乡镇扶贫工作队队长与85个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县委、县政府与124个帮扶部门签订了《帮扶承诺书》,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各负其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严格评议,推动作为。为切实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精准管理,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用,对驻村扶贫工作成效进行全面、科学评价,我县制定下发了《弥渡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弥扶开办发〔2018〕40号),对全县85个村委会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半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工作。三是精准培训,提升能力。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政策业务培训工作,举办多场次培训,参加范围包含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行业部门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四是“三讲三评”,宣传政策。为促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充分发挥作用,督促村组干部主动履职当担,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勤劳脱贫的内生动力,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全县8个乡镇85个村(社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三讲三评”活动,不仅强化了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工作能力和信心,还激发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增强了感恩意识,凝聚了干群关系,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形成了强大的合力。
(县扶贫办 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