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7月8日至12月底,根据省、州“两山”划分的有关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做出《云龙县进一步划分自留山,落实责任山安排意见》。《意见》下发后,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开展“两山”划分工作,历时近半年。全县1475个生产队共划分自留山3.85万公顷。
1983年7月8日至12月底,根据省、州“两山”划分的有关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做出《云龙县进一步划分自留山,落实责任山安排意见》。《意见》下发后,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开展“两山”划分工作,历时近半年。全县1475个生产队共划分自留山3.85万公顷。